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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轮功”使他挥起杀人刀

——威海市“法轮功”练习者涉嫌故意杀人案调查
1999-08-19 来源:生活时报 王晓华/文 我有话说

1999年7月30日,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,对市区首起“法轮功”练习者伤害赔偿案一审宣判———

被告董丁,26岁,是威海市某厂的工人。他于1997年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今年1月8日,自觉“功德圆满”,必须“度”人一起上“天堂”。他在用菜刀将其父砍伤后又持刀将77岁老人姜文彩和她的儿子杨洪涛刺伤。为此,姜文彩、杨洪涛提起诉讼,要求董丁及其监护人董维河赔偿损失。

经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董丁于1999年1月8日晚持刀刺伤原告,原告姜文彩和杨洪涛伤后到医院治疗,各项损失共计14493.90元,另查明,被告方在原告伤后曾先后二次给付原告人民币计5000元。

法院认定,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,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,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,被告董丁致人伤害系气功导致精神障碍,经有关部门鉴定为无责任能力,被告董丁父亲董维河作为被告董丁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,对董丁致人伤害后,董丁的财产不足以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。故,父子共赔余款9493.90元。

法院判决后,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。

这起在山东省胶东半岛引起很大轰动的“法轮功”练习者持刀伤人案,其详情如何?笔者近日对董丁伤人案的前前后后经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。

董丁抡起菜刀,砍向亲生父亲,接着又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

今年1月8日是周末,52岁的董维河从厂里下班回家后,28岁的女儿董青和26岁的儿子董丁先后来家。因老伴到外地未归,董维河就同这姐弟俩一起在厨房做饭。17时许,正当董维河弯腰准备捅一捅厨房里的火炉时,女儿突然尖叫一声:“爸,俺弟在拿菜刀!”可是还没等他醒过神来,儿子董丁已从案板上拿起菜刀,狠狠地向他头上砍来。儿子砍老子!挨了两刀的董维河连忙抱头跑出厨房,女儿喊着“爸爸”,要上前救护父亲,被父亲护着送到另一个房间。董丁紧追不舍,被董维河拦腰抱住,第3刀砍在墙上。父子俩顶在墙上开始了夺刀战。董青从屋里冲出来,上前试图夺弟弟手中的菜刀,未能夺下。董维河双手用力抓住儿子拿刀的手腕,两人僵持了片刻,突然董丁“唉”地叹了一口气后说:“爸,你不用打了,我好了,清醒了。”随之松手将刀放下。董维河将董丁推进卧室,董丁瘫软地倒在床上。这时女儿又惊叫一声:“血!”董维河才发觉自己头上正在流血,他急忙找来手巾包住头。看到父亲头上脸上满是鲜血的女儿急忙跑出屋去大呼“救命”,邻居老李闻声赶来,同董维河一起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医院,医生给伤口缝了20多针。

董丁此时从卧室里出来,走出家中,姐姐在屋里藏起沾有血迹的菜刀。10分钟左右,董丁从外面回来。见弟弟回来,泪流满面的姐姐恐慌地站起身就往外走,董丁想拦没有拦住。

独自在家的董丁,开始踢门砸玻璃,接着又到卧室里找来一把水果刀,向自己的右手腕狠刺了3刀,然后躺在床上。突然他站起身,包起伤口,持刀向室外走去。

董丁为什么要用菜刀砍自己的父亲?为什么要割破自己的手腕?笔者事后从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的案卷中查阅到,原来董丁是“法轮功”练习者,那几天自感“功德圆满”,要杀几个人,然后带着这几个人的“元神”一起升“天堂”,以便将来可以“度”更多的人脱离“苦难”。

自觉已得到“大法”的董丁, 举刀刺向77岁的姜老太太

董丁出了自家屋后,想到血心里很害怕,但一想自己已经得了“大法”,这是在做好事,在“度”人,遂心境坦然。他要在街上杀个人,然后带着一起升入“天堂”。走了一会儿,他突然想起今年77岁的姜文彩老太太,人老了好杀,易带走。于是他径直奔向住在威海市区新威附路74号楼303室的姜老太太的家。

18时10分左右,董丁敲开了姜老太太的家门。见是熟人,姜老太太忙将他让进屋。来家看望老人的姜老太太的儿子、今年45岁的杨洪涛礼貌地同董丁打了一下招呼后,就到另一个房间里去看电视。

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,姜老太太突然大喊起来:“洪涛,快来,杀人了!”杨洪涛急忙跑出来一看,董丁正用一只手将老母亲摁在地上,另一只手挥动着一把长约20厘米的水果刀,老太太嘴上淌着血。杨洪涛过去朝董丁头上就是一拳,接着用手臂夹住董丁的脖子将他拖到中厅,想把他摁倒,没摁住。董丁挥刀向杨洪涛大腿刺来,杨只觉大腿根部很痛,连忙用双手抓住董丁持刀的右手想夺刀,董丁抽出刀来向杨洪涛后背猛刺了几刀,杨洪涛转身用手去挡,手上又挨了几刀。杨洪涛终于握住董丁持刀的手,将董丁逼到墙边,用腿顶住董丁的胳膊,同时让母亲出去喊人。经过激烈的厮打,就在他们3人体力不支而僵持的时候,接到楼内居民“110”报警的几位巡警赶到现场。巡警喝令董丁放下凶器,然后将董丁移交竹岛派出所,将失血过多几近昏迷的杨洪涛和满面是血的姜老太太送至市立医院。

从董丁进入姜老太太的家,到巡警赶到,杨洪涛同董丁搏斗了近20分钟。笔者在对此案过程进行调查时了解到,姜老太太的手上和脸上挨了数刀,其中一个伤口从右嘴角延至右下颏,缝了48针;杨洪涛背部中了3刀,大腿中了1刀,手上中了3刀。姜老太太因此住了30多天的医院,杨洪涛住了10多天医院,两人花去医药及其它费用1万多元。

董丁供认不讳:想杀几个人,带着人的“元神”升天堂

董丁很快就被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的刑事民警送往市看守所。

在看守所里,董丁接受了民警的讯问。董丁对自己杀人行为供认不讳。他说自己是“法轮功”练习者,并已经“学成大法,功德圆满”,要杀几个人,带着这几个“苦难众生”的“元神”升天堂。董丁在回答民警讯问时很是恐惧,时而说:“李洪志骗了我,杀了人要偿命,我不想死,我后悔”,时而说:“我要修得比李洪志更高,我要知道宇宙是什么”……之后又嚎啕大哭,情绪颇不稳定,思维混乱。

1月9日,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,对董丁实行刑事拘留。笔者在有关这个案件的卷宗里看到,1月12日上午,董丁情绪相对稳定后,与民警有过如下对话:

民警:你为什么要用刀砍杀你爸爸、姜老太太和他的儿子?

董丁:就是前几天自己觉得耳朵里听到的,杀了人,我的功才能圆满。

民警:你听谁说的?

董丁:不知道。

民警:那你说“自杀只能自己圆满,杀人才能度人”,这话是你听谁讲的?

董丁:一样,都是耳朵里听来的。

民警:你把你8号作案的经过再交待一遍。

董丁:8号之前,我脑子始终想着,时候到了,我该圆满了,我要杀个人。我认为自己就是佛,我的手摸到哪,都是金光闪闪。那天,我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为了我,只要杀了人,我就是世界上最大的。我的家里人当天下午劝我不要练功了,我当时脑子中突然觉得,这个世界上要不我在,要不李洪志在,我当时特别的激动。到了晚上那个时刻,我在厨房不时感到脚下的地在动,于是我激动地拿起了刀。砍了我爸后,我脑子有一阵清醒过来,觉得是一件坏事,就跑出去想跪下向老师求饶,但我没跪,我觉得我就要圆满了,我怕什么。从外面回来我想先走一步,用刀子割了自己的手腕,后又想要度人,不能个人圆满,要让所有的人都圆满。我上了街,要到街上寻找我要带走的人,但没遇到。后来去了姜大婆家,结果巡警来了,我谁也没带走。

民警:杀人是要偿命的,你当时是怎么想的?

董丁:我的脑子中就想着,我要圆满、圆满、圆满……

民警对董丁进行讯问的同时,又展开了详细的调查,得知就在案发的前一天,1月7日,董丁曾用钢制模具将同车间的工友刘永俊头部砸得鲜血直流。

董丁用钢制模具砸伤工友的头,也是“法轮功”在作祟

1月7日上午,董丁上班时情绪反常。他的一位工友说,董丁性情内向,平时很少说话,不知为什么,1月7日上午他上班后,先后有4次,双手握拳高举并歇斯底里地叫喊,都被工友制止住了。

1月7日中午12时许,董丁同工友刘永俊等人一起来到车间上班。在刘永俊低头干活之际,董丁手持一钢制槽楔模具,向刘永俊头上猛击了一下,刘永俊叫了一声,双手捂在头上,鲜血顺着指缝往下淌,他看到了董丁凶狠的表情,迅速逃离现场,其他工友闻声赶来,夺下董丁手中的模具。刘永俊被送到医院,因头皮裂伤,缝了5针。当公司领导找董丁谈话时,董丁喃喃地说:“我要杀人。”该领导见他神智有些不正常,就让他先回家去。

对董丁来说,不论杀了谁都是为了实现自身的“圆满”,都是为了“度”人。砸伤刘永俊也是一样。刘永俊曾对来调查的民警说“平时我们关系都是很正常的。”

笔者认真翻阅了当时的有关案卷,并向知情人进行了调查,对董丁进入“法轮功”的邪魔圈套的过程有了较详细的了解。

董丁曾因自己身体不好,经常到市区塔山路市场附近跟人学练气功。1997年9月,他认识了“法轮功”的辅导员邱某,他们送给董丁一本李洪志的《转法轮》,并告诉他练“法轮功”可以治病,将来可以修成佛,还可以办班赚钱。董丁听后觉得这可是好事。之后,他开始同这些人学练“法轮功”。同时他还按着辅导员的指示去“弘法”,就是拉人来练“法轮功”,推销有关“法轮功”的录像带和书籍,动员学功的人向“大法”捐钱捐物,说是捐得越多,将来就能修得圆满,才能得大法,修成佛。他说他得法就是在看了李洪志有关“法轮功”的书后感觉的。当他告诉“法轮功”的辅导员们他感觉自己得了“大法”时,那些人告诉他得法是很难得的,他就相信了。不过,在看守所他数次对民警说上了他们的当。

司法鉴定,董丁杀人系因气功所致精神障碍,公安机关依法释放董丁

董丁的情况引起公安机关的特别重视,民警们一面继续深入调查取证,一面送董丁到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进行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。

据董丁的众多亲属向公安机关证明,董丁家中近3代人中无精神病患者,董丁过去也无精神病症状。但有一点是公认的,即董丁性格内向,平时不愿意同人交往,上学时学习一般,但从不与人发生争执,在此前也从未出现过暴力行为。单位领导和工友们都说他平时闷头工作,不愿吱声,但从不侵害别人的利益,大家对他印象很好。

董丁的妻子小玲说,董丁同她是去年登记结婚的,董丁对“法轮功”非常痴迷。由于单位效益不好,有一段时间他不上班,就整天迷于“法轮功”,开始他劝妻子也来练,她不肯。他就讲练功的好处,身体不好也不吃药,说是练功人不用吃药,冬天也是只穿一件夹克,可看他还是冻得直哆嗦。杀人事件发生前几天,她也感到他的言行异常。7号中午,他们回公爹家吃饭时,董丁把电视音量放得很大,自己在地上跳来跳去,说是要放松。突然他对妻子说,他身上有魔,魔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。她问如果魔让他杀了妻子,他干不干,他点了点头说“杀”。小玲把情况告诉了公爹。当天董丁在单位打人的事发生后,小玲同公爹一起做董丁的工作,他承认自己做错了事。

董丁的父母和姐姐说,董丁身体一直不好,有胃病,他的手平时也总是蜷曲着,有点伸不直,平时喊头疼;练功以前经常买很多药来吃,但练上“法轮功”后他就坚决不吃药了,但还是经常说感到头挺大的,脑子总是静不下来。

1999年1月26日,由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出具的有关董丁的《司法精神病病案医学鉴定书》诊断结论为:

1、气功所致精神障碍

2、无责任能力

公安机关据此,于2月8日依法对董丁作出予以释放的决定,于2月10日撤销董丁的“涉嫌故意杀人案”。

受害人众口一词:“法轮功”害死人了

笔者在威海市区新威附路74号楼303室,见到了曾被董丁刺伤的姜文彩老太太和他的儿子杨洪涛。现在市移动通信公司供职的杨洪涛见到笔者时,情绪很激动。他在谈到1月8日那天与董丁搏斗的情况后告诉笔者,自从那件事发生后,她的老母亲不仅在肉体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,精神上也受到很大刺激,时常被恶梦惊醒,一个人在家时还有恐怖感,没办法,他得经常来陪伴母亲。到现在,他们花去的1万多元医药费还没有着落。到现在,他说他也很后怕,说如果那天他不在母亲那里,后果真是不堪设想。在谈到中央关于处理“法轮功”问题的决定和部署这个话题时,他说:“作为‘法轮功’的受害者,我们坚决支持中央的英明决策,真是太及时了。我看李洪志是个人渣,他假借练功名义,宣传迷信,蒙骗了那么多群众,破坏社会稳定,我看他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,如果不及时解决,必将误国误民。他使那么多人因痴迷‘法轮功’而致病致残致死,他必须受到严惩,要让人民群众亲眼看看他的‘大法’的虚假性。我们每个人都要响应中央的号召,尊重科学,相信科学,彻底揭露‘法轮功’的危害。”

姜老太太不无惋惜地说:“看小董这孩子挺好的,都是这‘法轮功’害了他,也伤害了我们。如果没有中央的英明决策,不知还要害多少人啊!”

当笔者敲开了居住在威海市某厂宿舍楼董丁的家门,董维河、董丁同他的妻子小玲及其他亲属接待了笔者。董丁看来脸色正常,显得很平静,礼貌地为我倒了一杯水。小玲告诉笔者,董丁被释放后,一直在接受治疗,现在病情已经稳定,但她仍忧虑重重,生怕丈夫哪一天病情复发,再次惹下大祸。她说:“中央的决定是太及时了,这使我们清楚地看到‘法轮功’不是什么好东西,李洪志也不是什么佛,他是一个害人精。我们俩人的单位本来就效益不好,这回他又因患精神病丢了工作。我真是恨死‘法轮功’了。”董维河激愤地说道:“这李洪志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。‘法轮功’不仅害了我儿子,也使邻居受了害,闹得我们这个家不像家,人不像人,提起‘法轮功’,我只有恨。”

笔者还找到了位于威海市区分戚家庄东区2号楼的受害人刘永俊的家。刘永俊还未下班,他的妻子得知笔者的意图后说,他丈夫被董丁砸伤后,不仅耽误了工作,还花去了数百元医药费。她说:“早该治一治这帮害人的骗子了,如果不是李洪志的这个邪功,董丁也不会走火入魔,我丈夫也不会无辜遭这个罪。”

对这起案件的调查就此结束了,相信它能给人以思考,使更多的人们认清李洪志“法轮功”的丑恶面目,相信科学,反对迷信,同伪科学斗争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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